此“花王”非彼“花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20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人员昨日在天心区白沙街一洗发水生产作坊内查获90件“新花王飘逸”洗发水,这些洗发水侵犯了“花王”洗发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洗发水使用的商标字母、文字、标签与“花王”注册商标极其相似,据老板交代,他们自己生产洗发水,然后贴上从浙江印刷的“新花王飘逸”的标签。据执法人员调查,由该作坊生产的洗发水在长沙很多卖场有售,因其外包装和“花王飞逸洗发水”包装貌似,
据执法人员介绍,“花王”洗发水是由中日合资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制造的,显然,这家作坊有意仿冒“花王”来欺骗消费者。根据《商标法》,由于“新花王飘逸洗发水”涉嫌侵权使用与注册商标“花王”近似的商标,执法人员对现场90件产品进行查扣。(黄清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