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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一粒 被判徒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3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1月9日,宾阳县无业人员黄某以贩卖毒品罪被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5年8月31日晚8时许,黄某在玉州区商业招待所,贩卖净重0.1克的一小粒毒品海洛因给张某,得款人民币50元,两人交易后被公安人员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检察机关指控黄某贩卖毒品罪成立,为保护国家对毒
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故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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