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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帮西安民工讨工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刘宁)拖欠了3年之久的12万余元的血汗钱终于讨回来了。昨日,民工代表赵星佑给平利县的好法官送来锦旗和浓浓谢意。

  2001年10月,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东五桥村村民潘团其雇用长安区农民赵星佑等4人,在安康至平利二级公路建设工地上打工。由于潘团其多次拖欠工钱,2002年9月,赵星佑等人离开工地。为了讨回工钱,2003年初,众民工将潘团其诉至平利县法院。同年12月9日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由被告潘团其向赵星佑支付劳务费122717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案子判决后,潘团其拒不支付,跑到外地承揽工程。为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民工的合法权益,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先后六次自费远赴异地查访。去年8月份,刘来刚院长亲自带队赴西安查访。在此期间,他们获知潘团其在长安区拥有一处200余平方米的私房,立即下发查封裁定,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将房屋依法变卖。春节前夕,民工们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12万多元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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