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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到有责任 都是饮酒惹的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0:4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元月13日下午4时许,市区人韩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正常行驶在黎明西路,途经鹿城饭店处时被一辆台州号牌的轿车(变更车道)刮擦发生交通事故,使得韩某连车带人侧翻倒地,手腕扭伤,经现场民警叶日众认定,驾驶台州号牌轿车的驾驶员冯某负全部责任,赔偿韩某的车辆损失费、医药费等,但是韩某不答应,认为手扭伤后会留有后遗症,仍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在现场调解的民警叶日众发现韩某两颚通红,说话时伴有酒气,经询问,韩某承认自己在中午喝了一瓶啤酒,时间已有3个小时左右了,民警当即用酒精测试仪进
行测试,发现韩某酒精含量高达4.89%%,属饮酒驾车,本不用负责任的韩某却因酒后驾车,要在这起事故中负一半责任。

  在充分查清事件真相的基础上,细心的民警依法对酒后驾车的韩某作出扣证及罚款的处理。董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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