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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诉讼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0:57 石狮日报

  本报讯石狮法院不断规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构筑“大调解”格局,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去年民商事案件调解(包括调释撤诉)1209件,调解、撤诉率达53.4%%。

  石狮法院充分发挥社会调解力量和人民法庭深入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重点加强对矛盾容易激化、群体性纠纷、涉及亲情、邻里关系、难以形成优势证据、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法律规定滞后等五类案件的调解力度,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判决后“案了事不了”的弊端,降
低诉讼成本,减少上诉、申诉量,缓解执行工作压力。

  同时,该院制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案》、《规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通过与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召开联调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健全指导机制,促进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通过设立石狮法院指导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中心、法律学校,编制《培训纲要》,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具体案件的协调工作,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并在湖滨办事处设立人民调解指导窗口,印制分发通讯卡片、公开通讯方式,在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构筑起“大调解”工作格局。(康志强记者谭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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