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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私了邻居反目成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2:02 深圳晚报

  事故私了邻居反目成仇

  伤者医疗费没了着落邻居却说好人没好报

  本报记者曹颖摄影报道一个多月前,家住宝安福永白石厦的徐婵珍阿姨被一辆无照农用机动车撞伤了,由于当事人是附近一家面粉厂的老板,两家人相识多年,而且他态度很
好并拿出2万元作为医疗费,因此徐阿姨的家属没有立即报警。一周后,眼看着2万元钱花光了,徐阿姨的女儿再次找车主追要医疗费时,对方却态度大变,称事故与他无关,以后不要再来找他了。面对还要付的近2万元医药费,家境贫困的徐婵珍不知该如何是好。

  乘车者甩出车外撞伤老人

  昨天,记者来到处理该事故的深圳公安交警局宝安大队沙井中队。伤者家属出具的一份车祸发生经过报告是这样描述的:事故发生在2005年12月1日晚18时40分,地点在德丰东路119号鞋店门前。当时一辆无牌农用机动车超速行驶,突然发现前面行人,司机紧急打左向并紧急刹车。由于刹车震动太大造成坐在车斗里的工人倾倒落地,直上步行过马路的徐婵珍,造成徐婵珍左股骨骨折,左手严重受伤。伤者家属说,这辆车的车主名叫黄溢洪,是附近一家面粉厂的老板。

  负责处理这一事故的庄警官告诉记者,伤者没有及时报案,也没有保存相关证据,连司机的姓名都不知道,所以警方无从调查。从报案人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意外事件。因此,警方并没有立案,只能进行协调。根据规定,无牌农用车是禁止上路的,但是他们并没在黄溢洪的厂内找到报案人所说的农用车。

  老人无法回家过春节

  随后,记者来到福永人民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徐婵珍。她至今仍然无法下床行动。据福永人民医院骨科马主任介绍,徐婵珍被确诊为左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手术比较成功,现在老人仍处在恢复期。一般像这样的病情至少要卧床3个月,而徐婵珍已经75岁了,恢复得比年轻人要慢,而且不排除以后会留下残疾。眼看年关将近,徐婵珍很想回去和家人团聚,但是医生说,春节前她恐怕无法出院了。

  现在徐婵珍已住院一个多月,共花费药费2.8万元,病人入院时交的押金已经全部用完,现在还欠2000多元钱没交。徐阿姨每天的住院费用为100元左右,如果她还需住院2个月,还要再付6000多元。另外,一年之后,徐阿姨还要再进行一次手术,拔除体内的钢钉,还需要手术费近1万元。这样算下来,徐婵珍还需要近2万元的医药费。

  当事人称好人没好报

  徐婵珍的女儿告诉记者,她哥哥14年前出车祸去世,现在母亲和家嫂一起生活,家嫂还带着两个小孩,一家人靠一家小店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这么高的医药费让她们难以负担。她还说,其实她一家人和黄老板都是潮州老乡,两家人相识多年。早年黄老板潦倒的时候,她们还在经济上帮助过他。没想到现在遇到这件事,他会这么翻脸无情。早知如此,当时就应该报警。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黄溢洪。对于这件事,他不愿多谈,只是说好人没好报。他告诉记者,那辆农用车不是他厂里的车辆,他是看在徐婵珍家庭困难,而且以前帮助过他,才出了2万元钱,算是还了人情。没想到反被他们讹上。“谁是车主就让他们去找谁”说完这句话,他就挂掉了电话。

  律师意见

  事故最好不要私了

  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晋南律师告诉记者,徐婵珍最吃亏的地方就是她没有及时报警或保存相关证据。虽然这并不是交通肇事,但是作为一般民事赔偿案,在证据齐备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她连司机的名字都不知道,车辆又是无牌车,责任人也找不到。他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即便是相识的人,也应及时报警保存证据。一旦双方发生分歧,要付诸法律途径解决,警方提供的确认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帮助还原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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