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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番五次偷 累犯获重判、剪刀剪项链 换来1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05 北京娱乐信报

  三番五次偷 累犯获重判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抢劫1部价值1500多元的手机,21岁的北京男子袁帅被抓。因其两次被判刑,属于累犯。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据此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罚金1.2万元。

  根据法院的调查,今年21岁的袁帅,自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待业在家。之前,他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出狱后不久,他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这两次的处罚并没有彻底让袁帅走上正路。

  2005年8月29日晚上7点多,袁帅伙同他人在丰台区程庄路南口390路公共汽车站附近,对孙某进行殴打后,将孙某的一部手机抢走,后经鉴定价值1530元。抢手机的时候,还将孙某打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袁帅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为袁帅在刑满释放后5年再次犯罪,属于累犯,法院决定依法从重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剪刀剪项链 换来1年刑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一团伙专门用剪刀从妇女脖子上剪项链,记者昨天从丰台法院了解到,案犯之一李文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34岁的李文选是河南上蔡县农民,1989年他因犯抢劫罪,被上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查明,2004年5月7日下午4点多,李文选同董某、李某、高某、姚某(均已判刑)等人,在本市丰台区南苑红房子市场,趁受害人李女士不备,用剪刀剪断其脖子上的1条金项链,窃为己有,物品价值人民币4988元。1个小时后,他们又在丰台南苑槐房市场,使用同样手段,盗窃受害人于女士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物品价值人民币37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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