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指定居民使用煤气站煤气 居民指责价高质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17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实习生张锦梅 记者陶海华)南宁市一社区指定居民使用所属单位煤气站的煤气,称是为安全着想,但居民却认为单位的煤气价高质次,对社区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郑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明秀东路15号远航路桥公司职工家属,从2005年11月以来,他们单位所在的明秀路桥社区指定路桥公司职工使用单位煤气站的煤气,但与外面的煤气相
1月19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明秀路桥社区李主任。李主任告诉记者,社区是从2005年底开始指定路桥公司职工使用单位煤气站的煤气的。这主要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规定,煤气罐每两年必须检测一次。而居民到外面充气,煤气罐就不一定能按时进行检测。 2004年,社区曾有户人家因煤气罐漏气而起火,东西全被烧光了。所以,他们才指定路桥公司职工使用本单位煤气站的煤气,以方便对煤气罐进行定期检测。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强制路桥公司职工不得使用其他气站的煤气,只是职工使用外面的煤气,必须在门卫处登记,且送气人员不得进入小区,职工或者家属只能到小区门口搬煤气。 他还说,单位的煤气站是南宁管道燃气公司设置的一个站点,质量保证,价格也不比外面的高。至于郑女士所说的煤气燃烧时发出的响声的问题,李先生表示,那只是个别问题。此外,数量不足是不可能的,煤气的用时短了,有可能是气候的原因。 编辑:韦怡作者:张锦梅 陶海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