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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受伤民工泪赞镇江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杨维松包辉记者郑江)1月11日上午,23岁的重庆市彭水县芦塘乡农民工丁钢川从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副院长陈林手中接到该院为他执行来的工伤赔偿款141000元,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感谢京口法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据了解,丁钢川2004年9月到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黄丝湾采石厂打工,同年10月10日在打炮眼时因为哑炮突然爆炸致使双眼受伤。2005年9月28日,镇江市京口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裁决丁钢川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黄丝湾采石厂现已关停,工伤保险待遇成了泡影。2005年10月28日,丁钢川向京口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副局长祁德胜承办此案后想方设法排除困难,采取多种措施,终于在2006年1月11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京口法院党组考虑到丁钢川双目失明的实际困难,决定从该院执行救助基金中,拿出500元作为作为丁钢川回家的车票钱,同时勉励他要身残志坚。随后,该院又用车将丁钢川兄弟先送到银行办理了汇款手续后,又送到火车站。丁钢川兄弟俩满意地踏上了回家过年的旅程。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0日第三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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