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吴刚健见义勇为新闻续 交警认定吴刚健没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4:24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昨天,李沧交警部门对1月3日晚吴刚健被撞的交通事故做出责任认定,吴刚健在事故中无违法行为,肇事司机宗某应负全部责任。另外,记者昨日获悉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已为吴刚健申请见义勇为称号。

  肇事司机负全责

   今年1月3日晚6时许,19岁的安徽砀山县青年吴刚健和同事董丽横穿九水东路时,一辆黑色轿车迎面向董丽冲来,就在这生死一瞬间,吴刚健将董丽推开,自己被撞成重伤。李沧交警部门根据现场记录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对照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宗某的行为违反道路安全法,未按操作规范驾驶,他的交通违法行为系一方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吴刚健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申请见义勇为称号

  “我们已将申请材料送到区政府。”昨天下午,九水路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李主任告诉记者,他们落实吴刚健舍己救人的事情后,决定为他申请见义勇为称号,目前申请材料已送至李沧区政府政法委。

  昨天,为帮助吴刚健尽快恢复脑部健康,401医院北院区脑外科医生为吴刚健做了高压氧治疗,口腔科医生也将在今天为吴刚健拍片子,帮他恢复错位的口腔。

  (记者 段海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