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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福源“诈弹”案宣判 21岁男子领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4:51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洲 通讯员 李冬斌)“我在大福源超市储物柜里放了炸弹!”2005年8月19日,一条“大福源超市里有炸弹”的报警不仅惊动了公安和消防救援人员,还导致商场内千余名顾客紧急大疏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紧急排查,“炸弹传言”被证实为是一场“诈弹”闹剧,报假案者贾某于2005年9月27日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于近日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贾某一年有期徒刑。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故检察机关指控成立。因贾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近日以被告人贾某犯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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