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弹”吓跑4000人 “造弹者”获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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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6:40 辽沈晚报 | |||||||||
昨日记者获悉,谎报大福源超市里有炸弹的贾翔,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8月19日14时37分,沈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报警电话铃声大作。“我在大福源储物柜里放了三桶汽油和一枚炸弹。”一个男子说完就把电话放了。
紧急出动!和平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局反恐处、消防支队迅速到达位于和平区南京南街76号的大福源超市。 疏散超市内顾客,拉警戒线,沈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排爆安检大队迅速进行排查。当日17时,警方证实超市内并无炸弹。至此,超市已经紧急疏散4000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 打虚假报警电话的是22岁的贾翔,他用手机在和平区长白乡一个饭店的后厨内炮制了这枚“诈弹”。 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翔的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告人贾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贾翔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 范欣(感谢和平区人民法院李冬斌协助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