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向电动车 司机赔款又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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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9:2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陆川讯 近日,陆川县的许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不仅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73000元,还被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5年5月19日早上,许某驾驶一辆重型大货车,沿县道马路圩至盘龙二级公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当行驶到6KM+100M处时,许某驾驶大货车驶进非机动车道,撞向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尾部,造成王某死亡。该事故经陆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许某承担此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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