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起调整石油气销售价格 15公斤装每瓶突破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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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4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实习生蔡奕臻)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批复,为规范石油气市场秩序,本着既要维持企业经营,保障市场供应,又要适当控制价格水平,兼顾社会承受力的原则,市物价局决定从本月20日起相应调整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据悉,调整后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散装民用批发每吨6700元,瓶装批发每瓶99.5元;各门店零售15公斤装(净重14.5公斤)103.5元,10公斤装(净重9.5公斤)68.7元;管道气每立方米18.6元(一月份超表用气最高17.9元),以上价格不得突破,违者将依法予以查处。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按
市物价局强调,经营者要服从大局,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接受各方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此次,各级物价检查所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