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促和解母女三年首相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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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5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法官,真的感谢你,我高兴啊……牎”当事人芮某在电话中激动万分。三年来,芮某只能在学校门口探视一下女儿,想与女儿团聚住上几天成为“奢侈”的渴望。 1月16日上午,女儿期终考试完后,一直在学校门口焦急等待的芮某终于得以把女儿接到自己的住处。
芮某与於某于2003年6月3日离婚,女儿归於某抚养。 几年来,芮某一直想与女儿住上几天,苦于於某不同意,一直未能如愿。芮某以此为由,拒不给付抚养费,宜兴法院已连续两年强制执行未果。今年1月10日於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面对面调解,以有利于女儿长远健康的成长环境为由,说服当事人达成一方主动给付抚养费和享有亲权,另一方应协助使母女适当团聚生活的和解协议。 1月13日芮某给付了抚养费2400元。 1月16日女儿期终考试完后,芮某接女儿团聚10天时间。(储哲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