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衣托”故伎重演 欺诈销售终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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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1:1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明明是低档杂牌服装,却利用“衣托”诱使过路群众和游客高价购买。日前,当市区安澜码头附近一服装店故伎重演,蒙骗顾客时,被鹿城工商分局江滨工商所逮个正着。 去年12月底,该所接到举报,称该店用“衣托”蒙骗顾客。为了彻底揭露“衣托”真相,执法人员埋伏在该店马路对面的二楼,拍下了该店两名“衣托”假装与路人、顾客听
在确凿的证据前面,该店主只得交代:自从上次被该所查处并警告之后,该店给予上当的顾客退了货,但因为店址、服装品质的问题很难把服装推销出去。在熬了一个多月后,眼看年关将至,该店主故伎重演,不仅利用“衣托”推销,还谎称“厂家直销优惠活动,买一送二”。而实际上该店的服装均是从义乌、上海市场里批进的低档杂牌服装。为了防止被暗访和检查,该店非常谨慎,不敢像上次一样大张旗鼓地拉客,而是专门瞄准路过的中老年人下手,没想到还是被耐心守候多时的执法人员录下了全部过程。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七)项的规定,经营者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工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进行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现该所已对该服装店的欺诈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郑祥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