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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两民警被杀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1:49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王剑锋吴涛通讯员孟广军)盐田公安分局两民警黄旭、周宏宇遇害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苏剑辉、刘永旭快捕快诉,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起诉书指控,去年12月3日凌晨近3时,被告人苏剑辉、刘永旭驾驶一辆深蓝色马自达轿车行至沙头角镇田心东路74号至76号通道口外,打算去吃宵夜,其友谢某某(另案处
理)开车随后。适逢着便装执行公务的盐田公安分局民警黄旭、周宏宇驾驶一辆银灰色小车暂停在通道口外右侧附近。苏剑辉认为该车挡住了其去路,即按喇叭、空挡轰油门制造噪音示意对方让路,见对方未迅速避让,便摇下车窗破口大骂。周宏宇上前要求苏剑辉不要大声喧哗,苏即从驾驶座下拿出一把全长46.5厘米的开刃尖刀(经法定部门鉴定,属国家管制刀具),卸下刀套,下车用刀指着周宏宇恶声恐吓:“你到底让不让?”两名警官当即表明身份,要求收缴该管制刀具,此时刘永旭恶语大骂,苏剑辉冲向黄旭挥拳便打,并在谢某某以及赶来的其友吴某某、张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的协助下殴打两名民警。当周宏宇再次表明身份,与黄旭自卫时,刘永旭趁机取出苏剑辉先前拿出的尖刀,朝黄旭胸、颈等部位猛力刺砍多下,周宏宇奋力冲去救援同事,又被刘永旭在背部多处砍刺倒地。两名警官当场殉职。

  苏剑辉、刘永旭开车逃跑途中,刘将沾血的尖刀扔于梧桐山盘山公路边的草丛中,苏擦拭车上血迹,后又卸下前后车牌,还换挂了一副假车牌,两人还剪头发变换发型。12月3日下午5时许,公安机关将逃窜至

东莞长安镇的两被告人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针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刘永旭全部予以承认。他承认在争执中自己追砍手无寸铁的警察,直至在每人身上7-8刀将其砍杀身亡,其残忍程度甚烈。在检方问及刘永昶为何因为小事就动刀乱砍,一贯横行无忌的刘答称“自己一打架就控制不住。”另一持有香港身份证被告人苏剑辉法庭不认罪。其辩护律师认为苏剑辉只是涉嫌窝藏罪,并没有参与砍杀两名民警。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另据了解,被害人家属已分别向被告人提起一百多万元附带民事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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