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两民警被杀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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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1:49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剑锋吴涛通讯员孟广军)盐田公安分局两民警黄旭、周宏宇遇害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苏剑辉、刘永旭快捕快诉,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起诉书指控,去年12月3日凌晨近3时,被告人苏剑辉、刘永旭驾驶一辆深蓝色马自达轿车行至沙头角镇田心东路74号至76号通道口外,打算去吃宵夜,其友谢某某(另案处
苏剑辉、刘永旭开车逃跑途中,刘将沾血的尖刀扔于梧桐山盘山公路边的草丛中,苏擦拭车上血迹,后又卸下前后车牌,还换挂了一副假车牌,两人还剪头发变换发型。12月3日下午5时许,公安机关将逃窜至东莞长安镇的两被告人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针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刘永旭全部予以承认。他承认在争执中自己追砍手无寸铁的警察,直至在每人身上7-8刀将其砍杀身亡,其残忍程度甚烈。在检方问及刘永昶为何因为小事就动刀乱砍,一贯横行无忌的刘答称“自己一打架就控制不住。”另一持有香港身份证被告人苏剑辉法庭不认罪。其辩护律师认为苏剑辉只是涉嫌窝藏罪,并没有参与砍杀两名民警。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另据了解,被害人家属已分别向被告人提起一百多万元附带民事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