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信用卡被盗一小时狂透支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3:06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晚,南京市民唐先生挤公交车过程中信用卡被偷,下车后,及时发现的唐先生立即找电话向银行挂失。可唐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从自己上公交车到发现信用卡被偷也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这短短的一个小时里,小偷竟然拿着信用卡疯狂透支了5000块钱!

  记者在公交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了解到,晚上7点左右,唐先生从小营附近挤上了52路公交车,准备前往瑞金路,当时,唐先生的左边口袋里放着手机,右边口袋里放着钱包。
到达瑞金路后,唐先生下了车准备和朋友通话,猛然发现手机不见了,再一摸,右边口袋里的钱包也没了踪影!唐先生并没有惊慌失措,因为钱包里没多少现金,只有一张不设密码、最大额度可以透支5000块钱的信用卡,唐先生决定先找电话向银行挂失。挂失手续很快办好,这时是8点左右,距离唐先生上车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小偷已经拿着信用卡疯狂刷掉了5000块钱,将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全部用完!

  唐先生告诉记者,银行通过账单发现这5000块钱是在一家超市消费的,至于是哪家超市,一时还查不出来。唐先生向记者表示,他认为这家超市存在失职行为,因为

信用卡消费虽然不设密码,但还是要签字的,在签字这个环节上,超市工作人员显然没有把好关。首先,如果小偷签字时没有使用信用卡主人、也就是唐先生自己的名字,那么超市就应该负全责。其次,如果小偷看到了钱包内的身份证,签了唐先生的名字,超市还是要负一定的检查不细的责任。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唐先生表示自己有可能会和该超市对簿公堂。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向发放唐先生信用卡的那家银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信用卡的背面一般都要求持有人签名,消费时商家会将消费者的签名和信用卡背面签名的笔迹做仔细对比,以防止有人盗用信用卡,如果商家没有做好这个环节,那么商家应该负有责任。记者随即提出疑问,如果有人盗用信用卡后模仿持有人笔迹,而且模仿得非常像,那商家还有没有责任?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尚无明确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发生这种情况究竟是持有人自认倒霉还是商家负责不好说。据了解,央行的《银行卡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初颁布,其中明确要求收单商户负担起核对信用卡签名的责任,这意味着,一旦信用卡被盗刷,如果通过笔迹鉴定认定是假签名,商家将负担大部分责任。但麻烦的是,现在还没有出台这样的规定,那么,唐先生的损失由谁来买单呢?

  银行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为保证信用卡安全,应注意不要将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丢失后及时挂失,拿到新卡后不要忘记在卡片背后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且字体笔迹最好有一定的特色,别人不容易模仿。(茂川迪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