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副局长索要30万服务费遭偷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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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5:12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2004年的12月19日,市工商局的牛副局长和盘锦市开发区工商分局副局长袁曙光到市场朝我要30万元服务费。” 盘锦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法人代表曲明功说,对方次日再来要钱时,他用摄像机偷拍了当时的整个过程。
画面:一女子提起“30万” 据辽宁电视台报道,曲明功说,对方张口就要30万元服务费,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曲明功说,2004年的12月20日,盘锦市开发区工商分局的袁副局长和盘锦市机动交易所的人员再次来到交易中心,他用摄像机偷拍了当时的整个过程。 画面:一女子(估计是袁副局长):30万我只是提了几天,加一块儿也不到三天,起码给10万,给5万也行,一分钱不给谁干呀……市场怎么健康发展?健康?能健康吗?你我心里最清楚,非法交易那是肯定有的……既然你经济效益好,你不能让我们白服务,这我心里明镜的…… 偷拍者:先后给了8万元 曲明功说,对方说,“不给钱我们就到盘山另去批市场。”在对方多次上门讨要的情况下,2005年,他先后给了盘锦市开发区工商分局8万元服务费。 画面:曲明功出示开发区分局给他的条子。 电视台解说词:在条子上收款的由头是补助费等,收款单位是盘锦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时间为2005年4月7日。 曲明功说,在支付了8万元后,他决定不再支付。2005年10月,位于盘锦市盘山县的新立大兴和机动车交易中心开业,并与自己展开了较量。“我们收一块他们收8毛,我们收5毛他们收2毛,导致市场最后零收费,这里提到的收费就是车主在购买二手车时,应向中心缴纳的服务费……零收费已经持续3个月了。” “被偷拍者”:否认去收取过费用 记者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得知,目前在全省经营二手机动车的企业,除注册登记等需要向工商部门缴纳固定的费用外,不需要缴纳其他的任何费用,除非当地的物价部门审批了其他的收费项目。 记者采访了盘锦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李科长。李科长说,需要收取的一个是年检费,一个是开业注册登记费,这是省以上(物价部门)定的,市里没定收费项目。采访中,盘锦市开发区工商分局副局长袁曙光否认去盘锦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收取过任何费用。 对话盘锦市工商局长: “不应这么收啊!” 针对此事,昨晚记者对盘锦市工商局长付连营进行电话采访。 记者:是否知道辽宁电视台已对此事进行报道? 付连营:不知道……如果(收钱)属实,那么,该咋处理,就咋处理……(指袁副局长)不应这么收啊! 记者:怎样看待曲明功求助媒体? 付连营:最近,盘锦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曲经理的情绪比较大,他觉得工商局在盘山县审批新的旧车交易市场不太对劲儿。这是曲经理求助媒体的主要原因……现在国家允许批旧机动车市场,如果不批,那么,我们就违法了。本报记者程红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