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农民工3天打赢工钱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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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2:21 新京报 | |||||||||
宣武法院判决两公司给付农民工劳务费77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天下午,154名农民工在宣武法院广外法庭领到了给付其77万余元工钱的判决书。 此时距他们到法院立案,只有三天时间。
154名农民工分别来自河南、河北、安徽、江苏等地,从2004年11月起,他们就在和平里盛兴怡和阳光分店、盛兴超市学院路店、盛兴广渠门购物广场连续干装饰装修工作,至2005年8月工程相继完工。不过雇佣他们的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并未结清每人的工资。 2005年9月,该装饰公司给农民工们打下欠条,承诺同年10月底前付清,但到期后并未给付。今年1月6日,154名农民工一齐将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和发包方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告到宣武法院。 宣武法院广外法庭决定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快速立案、快速审判。由于原告人数众多,庭长派四名法官对154件案件进行合并审理。1月11日,4名法官同时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承认欠费事实,但强调未能全额支付劳务费的原因是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未结清工程款所致,现在无力支付。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则提出,公司的资金因故被其他法院查封,拿不出钱来。 宣武法院广外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投资方和承建方之间的矛盾与本案并无直接法律关系。农民工为北京世纪豪庭装饰有限公司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现向其索要劳务费,并要求北京盛兴永泰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故一审判决两被告公司在判决生效三天内,给付154名农民工劳务费总额共计77259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