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就业优惠政策范围将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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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3:2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援助月”政策咨询日活动获悉,我市2003年制定的一系列再就业优惠政策到2005年年底已经到期,这些政策将延续到今年3月。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新的就业政策,新政策将从多个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为了帮助失业人员了解我市再就业援助政策,市、区两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组织了
据了解,相关新政策的修改、完善正在进行中。春节后,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的新政策将正式出台。新政策中再就业扶持政策不会变化,有一些政策的内容适应的对象范围还会扩大,对困难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工资补贴的政策不会变。政府会继续执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从多个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