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剽窃”拷问学术人才晋级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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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2:14 今晚报 | |||||||||
本报讯 新华社昨天播发记者胡梅娟撰写的新华调查,题目是:《“友情剽窃”拷问学术人才晋级机制——天津<求是集>案件调查》。文章对天津外国语学院汉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参评教授职称学术专著《求是集》中剽窃引发的案件作了分析,指出:“小偷”与“失主”联手作弊,令“友情剽窃”成为学术违规的新动向。 调查说,一本为评称职而出版的学术专著《求是集》,引来一场两次判决结果迥异
文章在回顾了事件过程之后援引了学界专家的评论: 一些人士分析,一般学术打假的当事人是剽窃者与被剽窃者,即争执发生在“小偷”和“失主”之间,但《求是集》案件却是由学术团体第三方来参与打假,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警察”说“小偷”偷了别人的东西,但“小偷”说东西是自己的,而“失主”也证明,东西原本就是他们俩人的,于是,“警察”被判定诬陷了“小偷”。 南开大学教授石锋说,如果剽窃者串通被剽窃者提供伪证,称被剽窃的个人文章系“合作”成果,这就使第三方学术打假陷入取证难、调查难的困境。因为有原作者的“认可”,学术文章署名发生“转让”,让剽窃者轻而易举地步入合作者的行列,享有职称、荣誉及其它利益,实质是践踏正常的学术秩序。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求是集》案件不仅是学术道德问题,更凸现了高校人才管理方面的弊端。当前盛行于学术界的抄袭剽窃、捏造实验成果、编造论文发表记录等种种不正之风,根源在于现行的高校人才管理机制不尽合理,明显制约着我国高校学术水平的提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等人认为,许多国家的专家都将学术界的纯洁、真实视为生命,但我国目前对学术违规行为惩戒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