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店偷偷售卖鞭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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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2:15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刚放寒假,学生就开始在路边玩开了鞭炮!”近日,读者马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下梅林市场附近的围面村有许多小店非法销售鞭炮,不少刚放寒假的学生买来鞭炮四处乱丢,既惊吓了行人,又形成安全隐患。小孩玩鞭炮点燃路边垃圾箱 记者来到下梅林市场,从市场附近的巷子走进去,里面是围面村的一些士多店。记者看见,好几名小学生模样的孩子从口袋里掏出鞭炮,点燃后丢在了路边行人的周围。许多
有一名10来岁的小男孩一路走一路放,他每点着一个鞭炮就立即扔在人行道上,撒腿就跑,不少市民被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了一跳。在下梅林市场的“嘉×快餐”餐厅前,几名小孩将鞭炮扔进门前的垃圾桶,垃圾桶里传出一声闷响后,随即冒出白烟。餐厅的员工赶紧跑出来,用水将被鞭炮点燃的垃圾浇灭。校门口商贩偷偷卖鞭炮 路边玩鞭炮的一名小孩告诉记者,他们的鞭炮都是从梅林小学门口附近的小店买来的。记者随后来到这家小店,门口的摊面上摆着鞭炮,不少小孩正在这里选购。家长彭先生告诉记者,下梅林市场里面的一些小商店都有售卖鞭炮的,而且品种五花八门。在市场附近的路边,每天还有好几个商贩在地上摆摊卖。一名小孩告诉记者,学校在放寒假前,就已经明令禁止他们在校外买鞭炮玩,但他们还是很想买来玩一玩。私自销售鞭炮将受处罚 福田区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多出现在位于城中村、居民小区或小学附近的杂货店、文具店和玩具店,其中一些属无证的黑店,以学生为主要销售对象。这位工作人员说,每年春节前后,城管、消防和安监部门都要对私自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据了解,按照深圳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对私自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给予1000至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治安拘留15天。(请马先生前来领取报料奖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