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疏忽将活人名字贴在遗体告别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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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5: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 李力) 由于殡仪馆工作人员的疏忽,一字之差,竟将活人“变”死人。死者家属一怒之下将殡仪馆告上法庭,索赔6.7万余元。明日上午9时,该案在锦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遗体告别名字竟然搞错
原告祝国安诉称,去年10月16日,其胞兄祝同安因病去世。当晚,家属便将死者的遗体运至东郊殡仪馆等待火化。同时,家属并将死者的身份证原件交给殡仪馆工作人员,以便用于核实死者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有关信息。 次日下午,当家属及死者生前好友陆续到殡仪馆设置的遗体告别室作最后告别时,告别室的横幅标语竟变成了“祝国安遗体告别室”! 承认过失 给个红包不得行 祝国安认为,把活人写在死人牌子上,严重侵犯了他的人格权,同时给他及死者家属造成了精神创伤。事后,死者家属和祝国安曾多次找到殡仪馆,但均协商未果,“他们只愿意包120元的红包就想把这件事了了,这咋个可能!” 殡仪馆相关负责人称,经过他们的调查,这是雇佣的一个老同志因眼睛不好误将“同”字写成“国”字所致。此事是殡仪馆失误所致,其责任不可推卸,他们对死者家属表示歉意。殡仪馆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死者提出的索赔金额,远远超出殡仪馆的承受力,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