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短信丢物诈骗重出江湖 “天上掉馅饼”千万别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09:39 龙虎网

  【龙虎网讯】在南京警方的坚决打击下,抢劫抢夺及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空间被大大压缩。一些不法分子又把目光转向了其他犯罪领域,本月上半月,诈骗案件又开始增多,尤其是短信诈骗和丢物诈骗,此外,商场拎包等案件与前半月相比也有所上升,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此需加强防范。

  短信诈骗出现反弹

  1月4日,鲁某收到一则短信,称其银行卡在南京某商场消费2618元,遂按短信提供的联系方法查询,对方要求鲁某将家中所有存款集中到一张银行卡上以便“公安机关”监控,鲁某被骗3万余元;1月13日,徐某接到一条称其银行卡在某超市刷卡消费4800元的短信,徐某按对方要求将身份证号、手机号、姓名告知对方,并将家中其他银行卡上的金额存入对方提供的卡号上以求其帮助加密,最后被骗10多万元。

  1月上半月,短信诈骗虽然发案基数不大,但与前半月相比上升幅度大。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主要是冒充银联身份发短信到受害人手机,称其

银行卡被人盗用,并建议受害人打电话给其指定号码的当地“公安机关”查询,其同伙遂冒充民警,一方面证实确有其事,另一方面要求受害人按其提供的方法对银行卡进行加密,实施诈骗。与以前不同的是,近期出现了犯罪分子以加密、公安机关监控为借口,诱骗受害人将家中其他银行卡上的金额转移至其提供的账号上实施诈骗的案件。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由于利用网上虚拟智能电话,冒充身份,合伙异地作案,隐蔽性强,迷惑性较大,市民容易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收到的不明短信息要提高警惕,如遇到有人以银联的名义通知你的银行卡被透支,或是异地消费时,最好能与发卡银行的服务热线联系,询问具体情况,切不可盲目按照短信提供的方法进行操作,更不能将家中其他银行卡中的金额转入其提供的账号上;如对方提供了该地“公安机关”的号码,最好能向当地“114”查询,确保电话号码的真实性,防止被骗。

  抛物诈骗略有上升

  1月7日上午10时许,三名犯罪嫌疑人以抛物平分的手段在浦口区大桥桥北某

加油站路边,骗走正在等长途车的陈某现金2000元及一条金项链;1月15日上午9时许,王某在浦口区长江大桥桥北某加油站附近等候长途客车时,被两名男子以抛物诈骗的手段骗走6000元现金。

  1月上半月,抛物诈骗案件发案与前半月相比略有上升。从当前抛物诈骗的发案区域来看,浦口区发案最为突出,占全部抛物诈骗发案的75%,长江大桥以北的宁六公路沿线、长途汽车临时停靠点、加油站附近路边为案件的多发地段。从发案时间来看,除1起发生在凌晨5时外,其他均发生在8-11时,其中8-9时发案较为集中;从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来看,与过去相比差别不大,主要是结伙作案,预设圈套,以在宁务工返乡过年的人员为主要侵害对象,以平分所捡钱包内财物为引诱,诈骗外来务工人员随身携带的现金及其他物品。

  春节将近,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且部分返乡人员习惯在桥北一些长途汽车临时停靠点、加油站附近等车,再加上防骗、防盗、防抢意识不强,此类案件还有可能多发。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始终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对出现在面前的“横财”,要抵制得住诱惑,在遇有可疑人员要求您拿出随身携带的血汗钱、银行卡让其检查等情况时,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保护,确保财物安全。

  商场拎包发案增多

  1月1日上午9时许,张某在鼓楼区某百货市场服饰柜台旁试衣服时拎包被盗,损失港币、人民币现金及其他财物共计1.9万余元;1月4日15时许,王某在玄武区双龙巷某电信城二楼柜台被人乘隙将放在身边的一只皮包盗走,损失财物价值2万余元。

  岁末年初,发生在商场、超市内的拎包盗窃案件比前半月有所上升。此类发案虽然总数不多,但随着节日临近,商场、超市等商业场所人财物流动量的增加,仍有可能多发,需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引起注意,加强防范。从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来看,一般为多人结伙作案,主要是乘市民在服饰、鞋包、金银首饰等柜台试衣、试鞋、购物时,以假装购物遮拦受害人视线为手段伺机盗窃市民随手放置的包;从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来看,主要以女性为主;从发案时间来看,相对集中在14至17时,占总数的65.6%;从发案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白下区和鼓楼区,主要警情分布在新街口、湖南路、淮海路、管家桥、江东北路等地附近的商场、超市。

  在近期发生的商场拎包盗窃案件中,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市民在试衣、购物时随手将皮包放在地上、柜台上、凳子上等,因照顾不周而被人乘机盗走;二是市民将包放在超市购物车内,在购物时被人拎走;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将包放在柜台内,因疏忽大意被人乘隙盗走。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市民,在商场、超市、餐馆等商业场所消费时要增强防盗意识,特别是在试衣、试鞋、选购时,尤其要看好自己的包,防止被盗。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