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赔偿提供伪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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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0:4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月 21日讯(记者栾磊)为索取更高的赔偿,唐某向法院提交了伪造的工作证明材料。近日,市中院对唐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理决定。据了解,某法院在一审徐某故意伤害案时,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唐某提交了一份南通某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证明唐某两月共计损失人民币6520元。法院依据该证据作出了相应民事判决,后徐某提起上诉。市中院经过调查发现,唐某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系伪造,遂予以改判,并对唐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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