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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遇难题 跑了冤枉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13:14 今晚报

  本报讯 同为工商银行的两个储蓄所,对一个经常接触的储蓄问题竟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与对待,这不仅使王大爷昨天白跑了许多路,而且也使他即将入住的政府特别优惠住房要“泡汤”了。

  今年年初,王大爷去购买政府给予特别优惠价格的定向还迁房。供选的房屋中以南开区久轩家园综合条件最好。由于他动迁较早,获取了购买久轩家园三楼一个理想独单的资
格。按要求,全部房款需在1月12日到14日间交齐,可他有5万元在工商银行红桥区大同门储蓄所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到1月20日到期。为避免他提前几天支取损失利息,南开区拆迁中心破例同意他1月20日上午交齐全部房款。他考虑到在工商银行南开区密云路的储蓄所提取和交款较近便,就于前天提前到此打了招呼。昨天上午取款时王大爷被告知,5万元及其以上存款属大额存款,因存单上少了主管签章因此不能提取。他打电话给大同门储蓄所,对方称5万元及其以下存款属一般存款,无须主管签章就可提取。两个储蓄所的负责人当时还就此通了电话,仍未达成一致。王大爷被迫又到大同门储蓄所取出钱,赶到拆迁中心已时过人无。这样,王大爷所定还迁房就要“泡汤”,一家人痛心疾首并不禁诘问:同一银行咋还俩规矩?由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负?

  昨天下午,笔者与两个储蓄所的负责人通了电话,证实上述情况属实。 (姬培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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