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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个月未交费后两个月想通暖中途供暖费用咋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3:3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月22日讯(记者 王亚妹 实习生 张正宜)眼看春节越来越近,程先生却越来越愁:生病住院的家人马上就要回来了,可家里却冷冰冰的,连个暖气也没有,这可怎么办?

  昨天,程先生来到本报。他住在卧龙花园14号楼,2005年10月,家里的老人因病住院,考虑到家中无人,他就没有交采暖费。这几天,一直在住院的老人突然提出,特别想回家过个年。“老人身子弱,家里总得暖和点吧!”程先生就想交上钱,让家里赶紧通上暖气
。他一打听却发现:要想中途通暖,得先交整个供暖季的费用,也就是说,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的采暖费他都得交!

  “这不合理呀。供暖开始的前两个月我并没有享受暖气,为什么还要交这部分费用?”对此,程先生很是不解。

  今天下午,记者与市物价局价格处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按规定,要供暖就得交整个供暖季的费用。程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物价部门对“中途供暖”目前还没有详细规定。但程先生可以考虑与供热单位协商,以签订个体合同的形式来定如何具体交费。

  下午4点多,记者与南郊热电厂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没有先例。他建议程先生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来热电厂协商,根据具体情况商量如何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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