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短信发布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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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5:16 华商网-华商报 | |||||||||
“碑林警方友情提醒您:春节将至,请您注意加强自身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抢等各项安全措施。夜间出行最好两人结伴而行……” 从今天上午8时起,公安碑林分局开始用手机短信发布警情,陆续接收到免费短信的有部分碑林区市民和500多位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这是碑林警方在全省率先推出的警情通报新机制。该短信通报了近期碑林区内的治安状况和各类案件发生特点以及多发案件的路
据公安碑林分局局长王建明介绍,今年,除了与《华商报》等新闻媒体联动通报警情外,使用短信又是一个公安机关借助现代化通讯工具传递警情、服务市民的新举措。 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凡接收到此短信的各单位法人代表及时将警情通报给员工(员工可向亲属传达警情信息),搞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此外,接收到此短信的市民也会向亲朋好友或邻居们传播信息并提醒防范,警民联动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共同创建我们的平安家园。 据悉,此短信平台也是警方与百姓沟通的一种渠道,百姓可回复手机短信,提出建议或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碑林警方将不定期发送警情服务免费短信。随着此信息网络的扩大,受益人群也将逐步扩大到各个社区、家属院、居委会。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程彬王冰采写(本组稿件得到秦小虎、王磊大力协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