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顺工地上轻生 法律不支持向开发商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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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5: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卿 实习生 刘惟嘉 张久玲 通讯员 宋强) 一男子因工作、生活压力太大想不开,跑到正在修建的楼顶跳楼轻生后,家属找到开发商,认为施工方没能及时制止,向其索要高额赔偿。昨日,武昌区水果湖街司法所所长徐洪说,开发商对此并无过错,不用负责任。 去年10月25日下午,武昌水果湖街周家大湾社区居民张强(化名),因工作、生活
事后,张强的亲属为获得赔偿围住开发商和施工方,连续3天阻挠施工。对此,水果湖司法所和武昌东亭派出所做出耐心宣传和细致解释:张强属于轻生,施工方并无违法行为,且施工方劝阻并报警,虽未能阻止,但已尽义务。最终,张强家属对此表示认可。同时,开发商也从人道主义出发,捐给张强家属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