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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失和媳妇患上精神病 法院驳回丈夫离婚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5: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红霞 通讯员 辛珐) 唐宝刚今年38岁,是武汉一家企业的职工,1997年,与女友向小芳经过几年爱情长跑后,他成功抱得美人归。

  婚后,向小芳夫妇与婆婆住在一起。因为生活习惯的差异,向小芳觉得很受婆婆的气,两人时常为此发生争吵。几年后,向小芳生下一个女儿,她和婆婆为如何养孩子等问题更是争执不休。

  去年4月,唐宝刚向新洲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和妻子离婚。理由是结婚后发现妻子患有精神病,而且妻子经常与母亲发生争吵,孩子出生后也不管,2004年7月回娘家后至今不归,婚姻已名存实亡。

  向小芳应诉后表示,结婚前她根本没有精神病,是孩子出世后,经常因家庭琐事等与原告及家人发生争吵,才导致患精神分裂症。而丈夫不仅没帮她治病,反而还常与她争吵,是迫于无奈才回娘家借钱治病而居住不归。

  此外,向小芳还拿出医院的诊断书,证明自己于去年初检查,发现患有“精神分裂症”。

  新洲区法院审理认为,证据显示,向小芳系婚后才患病,唐宝刚应当履行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给予向小芳积极治病和经济上的支持,在她治病期间提出离婚诉讼是不妥当的。

  记者昨悉,新洲区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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