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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辆旧自行车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6:5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22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韩红星)李某伙同他人持刀夜间拦截行人抢劫,第一次抢得一辆旧自行车,第二次抢劫未遂。近日,即墨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04年12月12日18时许,李某伙同范某、解某(均已判刑)等人,窜到即墨经济开发区青威路立交桥东侧,持刀拦截路过的李某某,抢走其一辆旧自行车,价值人民币60余元
;同年12月18日20时许,李某等人在即墨市经济开发区某食品有限公司附近抢劫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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