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景洪森林公安助伤心懒猴将其放归自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45 云南日报

  昨日,一只窜入景洪市郊水泥预制厂的国家级一级野生保护动物蜂猴,被景洪市森林公安局送到自然保护区放归自然。

  18日晚20点46分,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有人在市郊江北水泥预制厂工地上抓到一只像猴子一样的野生动物。接报后,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派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了解到,抓住这只小动物的是4位农民工,18日早上10左右,其中来自临沧的小苏返回工棚拿
工具,无意发现有一只像猴子一样的小动物正爬在路边电杆上,立即叫来其他3名工友,一起围住这只小动物,准备把他抓下。就在找工具时,几位工人发现,在不远的公路边,有一只一模一样的小动物被车辆压死在地,惨不忍睹。电杆上的这只“宝贝”可能因为“目睹”同伴遇难的惨祸,惊慌失措才爬到电杆上的。4人费了很大劲才把这只受了惊吓的小动物请到了工棚,并报了警。

  4位农民工不知道小动物就是俗称“懒猴”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看到小家伙懒洋洋的样子,还以为是得了重病,急得手足无措。经民警解释,心中的疑惑才揭开了。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对这只蜂猴进行了认真检查,它没有受伤或者生病迹象,可能受到极度惊吓且遭受冻饿,精神状态有点差。经过4天饲养观察,昨日,小家伙被放回了大自然。

  戴振华 莫文飞(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