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求助妇联找回幸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0: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对于住在孟家巷的侯素珍(化名)来说,元月21日是不寻常的一天,因婚外情近一年没露面的丈夫终于在长乐坊街办妇联主任和省妇联维权志愿者的劝说下,下定决心结束以前的混乱生活回家了。 侯素珍原本有个幸福的家,丈夫王铭德(化名)有份收入不错的工作,三个子女也都长大独立了。然而已经年近六旬的丈夫却和一个30多岁的女性发生了婚外情,2004年,王
侯素珍无奈,找到长乐坊街办妇联和省妇联志愿者组成的碑林社区法律服务站寻求帮助。前两天,侯素珍得知丈夫王铭德住在兴庆宫公园西门附近。21日一大早,街办妇联朱主任、孟家巷社区杨主任和两位省妇联志愿者高律师和张律师就赶往王铭德的临时住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给他做思想工作。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心生悔意的王铭德终于表示“要回家和老伴好好过日子”。11点多,10个月没回过家的王铭德终于踏进了家门。 经常在社区巡回维权的省妇联维权志愿者高瑾律师说,其实类似的事件比较多,但难得能有这样通过维权最终得到大团圆结局。她也想以此提醒广大女性,在遭遇此类问题时,要勇于通过正确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王晓英薛雯实习生贺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