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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美容”变“大奔”(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4:25 华商网-华商晨报

  

出租车“美容”变“大奔”(图)

  晨报鞍山讯(记者董南迪)捷达“头戴”奔驰标志,菱帅换上三菱车标,奇瑞“长”出尾巴变成赛车,鞍山出租车出现自行“整容”的现象。

  昨天,记者在鞍山山南地区搭乘一辆捷达出租车,汽车前方的标志竟变成了奔驰的
标志。当被记者问到这是什么车时,司机笑言:“我这是大众型奔驰。”

  据司机王师傅介绍,他非常喜欢奔驰汽车,但经济条件不允许,所以买了个奔驰车的标志装在自己车上。

  在鞍山街头,记者还能看到被装饰得五颜六色的出租车,这些车通常是奇瑞和捷达,车体多出个尾翼,发动机声音很大,排气筒较正常的同型号车粗一倍。

  “我的车是在赛车俱乐部改的,现在开到180公里/小时没问题。”一位奇瑞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

  记者从鞍山市交管支队宣教大队了解到,机动车所有人未经批准擅自更换、改装车辆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这种车辆将不能通过交管部门的年检。一旦发现改装车辆,交管部门可以做出滞留车辆行驶证等处罚,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限期整改。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辽宁卫尊律师事务所孟洪丽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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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规定,私自在自己汽车上使用其他商标的做法,已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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