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无业男雇流浪儿偷灯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4:44 重庆晚报

  本报讯通宵达旦给老大偷装饰灯带,每次只有10元工钱。22日,该团伙4人全部被沙区土湾派出所民警抓获。

  民警介绍,该团伙老大李某21岁,巴南区人,几个月前从浙江打工回渝,花光了积蓄。为找过年钱,他多次到沙区高家花园附近偷装饰灯带,把灯带的铜线、塑料灯壳拿去卖钱。1月15日,他再次在高家花园附近作案时被3个流浪儿碰见。李某便叫3人跟他一起干。

  3个流浪儿满口答应。4人结拜为兄弟,并按年龄排位。老二周某,18岁,合川人,不久前拿着家人给的500元钱来重庆办年货,将钱乱花完,不敢回家;老三李某,17岁,贵州人,已流浪多年;老四才12岁,潼南人,父母离异,在沙坪坝一带流浪1年。从当天起,3人在老大的带领下,每天按时“上班”——白天在老大只有五六个平方米的房里睡觉,晚上老大带着他们到沙滨路,让他们翻过栏杆将灯带踢到江边,再到下面去捡。每次3人都是通宵达旦地干,可老大常常溜回去睡觉;等3人把铜线和塑料外壳都弄好了,他便拿去卖。

  4人交代,每次销赃都是老大去,多的一次上千元,最少也是两三百元,可每次只给他们每人10元零花钱。

  21日下午6时30分,他们作案时被沙滨路管理办公室人员发现,老四被捉获,送到土湾派出所。22日凌晨1时,老四带着民警张洪等来到劳动路他们的暂住地,老大、老三落网。当天下午,老二回暂住地也被捉。民警查明,李某等人偷灯带获赃款3000多元,造成损失20多万元。

  沙滨路管理办公室人员称,从去年10月起,沙滨路上的灯带陆续被盗,损失50多万元。

  记者莫雪庆文网络编辑:翁正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