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辆吵死鸭子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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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27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蒋声玉陈敬东记者帅勇)本报曾作报道的“成群鸭子被工地汽车噪音吵死案”有了结果。六合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向鸭主人赔偿1.3万余元。 50多岁的陆某是六合区一名养鸭人。据其诉称,从2004年10月开始,由于自家养鸭场附近的某工地日夜施工,施工车辆发出的噪音和灯光,严重影响了他家鸭子的生存,竟有
去年年底,陆某将负责施工的南京某施工单位和珠海某建筑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在诉讼中对原告的主张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反驳,故应认定鸭子死亡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噪音和光污染造成的。但考虑到鸭子的自然成活率,法院认定受损死亡的鸭子应为550只,而非原告主张的800只。判决后,双方均表示服判。(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