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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也有“保质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2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沈消轩记者邹伟)为抢夺节日市场,许多商家纷纷标榜自己销售的是“绿色食品”。近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绿色食品标志也有“保质期”,选购时务必谨慎。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食品。但大多消费者并不知道
,该标志使用有效期只有3年,期满后必须重新申报认证方可继续使用。

  近期,省消协在南京多家商场和超市调查后发现,绿色食品标志的过期使用现象比较普遍。原因是贴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价格要比同样的产品高。而消费者往往只对食品的保质期比较注意,以致常常高价购买已超期的“绿色食品”。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绿色食品时一定要查其标志是否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中的编号形式为“LB-××-××××××××××(A/AA)”。其中“LB”后面的两位数代表产品类别,再后面的10位数字分别表示批准年限、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批准年度是3年前的就属于无效标志。(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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