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男少女非婚生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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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09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但这对男女均拒养非法同居生育的小孩,让承办案件的法官长了“见识”。 当涂县少男张代在庙会闲逛时邂逅少女李梅,男女一见钟情,彼此私定终身,不顾未达婚龄便匆忙同居。2004年2月生育女儿苗苗后双方争吵不断。李梅不堪忍受这种同居生活,2005年11月6日,向当涂县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解除关系。庭审中张、李二人对解除同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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