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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少女非婚生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09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但这对男女均拒养非法同居生育的小孩,让承办案件的法官长了“见识”。

  当涂县少男张代在庙会闲逛时邂逅少女李梅,男女一见钟情,彼此私定终身,不顾未达婚龄便匆忙同居。2004年2月生育女儿苗苗后双方争吵不断。李梅不堪忍受这种同居生活,2005年11月6日,向当涂县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解除关系。庭审中张、李二人对解除同居关
系、财产分割很快达成协议,但一讲到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就各执一词:李梅认为自己无处居住而无法收养,张代以无经济收入为由表示无力抚养。调解中,任凭法官怎么苦口婆心劝说,张、李二人均表示拒绝抚养小苗苗。针对此种情形,承办法官义正严辞告诫张、李及其亲友:抚养子女不仅是对每个公民的道德要求,而且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刑法对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至此,张、李二人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经法庭调解,双方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小苗苗由李梅抚养,张代每月给付抚养费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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