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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鞋盒内装毒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0:0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本市无业人员钱蔚为了赚钱,不惜铤而走险,将购得的毒品装入皮鞋盒内,从广州通过长途客车托运到上海,不想,刚回上海取毒品就被抓获归案。日前,钱蔚被上海市二中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5年7月初,钱蔚通过电话向广州贩毒人员关某定购一批摇头丸和K粉,并指使他的朋友庞某(另案处理)将8.5万元毒资从上海汇入广州关某指定的账户内,随后庞为他订购了去广州的往返机票。7月8日,钱飞抵广州后,将购得的毒品装入皮鞋盒内,用假名“倪志琪”为收件人,通过长途客车托
运至温州龙港。钱紧随其后,于当晚乘飞机赶至温州。第二天一早,钱从龙港取出装有毒品的鞋盒,继续托运到上海。在回沪后的当晚,钱与庞驾车至本市某货运公司取“货”时,被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从皮鞋盒内查获1001粒摇头丸和498余克K粉。法院认定钱蔚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无法定从轻的情节,按《刑法》应予严惩。但鉴于钱在到案后认罪较好,可酌情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梁宗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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