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市场掏丢百元票 捡钱者不还良知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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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0:07 锦州日报 | |||||||||
1月16日早晨7点多钟,家住凌河区劳保南小区的八旬老人宋大爷,晨练后回家路过新制早市时,讲价10元钱称了1公斤猪肉。 交钱时因业者找不开100元票,于是,宋大爷求助另一个卖肉的换零。老人家在掏钱时,不慎将百元票掉在了地上。当时,由于市场的人很多,而且很拥挤,加之老人的眼神不太好,没有及时捡起掉在地上的钱。可等老人蹲下找钱时,却怎么也没能找到掉在地上的那
“真是奇怪了,掉在地上的钱,怎么转身工夫就没了呢?……”宋大爷气愤地自言自语。这时,对面一个业者告诉他:“你丢的钱让刚才从您身边路过的那个穿红棉袄的女人捡去了,赶紧去追吧。” 可当老人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追上了那个捡钱的中年女人时,对方却矢口否认她捡了钱。而且,无论老人怎么与之理论,中年女人就是不肯还钱。最后,气得老人直哆嗦,愤愤地离开了市场。 点评:地上捡钱不是你的错,但不归还失主,把它据为己有,那就大错特错了,而且要受到良心的谴责。俗话说,不义之财不可要,特别是当你花着比你父辈年龄还要大的老人丢的钱时,就那么心安理得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