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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公司原物业部长获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0:3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常亮)因涉嫌受贿16万元,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首发公司)原物业管理部部长康某日前被东城法院判刑7年。据悉,康某是毕玉玺窝案19人中的一名中层干部。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4年,康某时任首发公司物业管理部部长兼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经理,负责高速大厦的装修工程、京沈高速公路生活区的渔场工程。康某利
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方4家装修、家具公司的好处费7万元,收受北京蓝月工贸有限公司经理兰义给的好处费9万元。

  东城法院认为,康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其主动交代侦查机关不掌握的罪行,系自首。由此对康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17万元,继续追缴康某人民币77837元。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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