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小议:即便有理,也不可滥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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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廷非 开车上路,与交警发生各种“关系”是常事。一般来说,违不违章,都是交警说了算。不料现在有人较真,说你没有现场证据,罚之无据,还要对簿公堂。呵呵!这位老兄虽然一审输了官司,但也算是勇气可嘉,依法办事,有点现代公民意识。
交警是路面的上帝,没有权威是不行的,否则像广州这种车多人多的地方,谁也别想好好走路。但交警也是人,人眼看违章,有时可能就会看走了眼,怎么办?现在看来,一旦发生矛盾,法律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就是维护警方的权威,这是有理的。 纵然有理,但交警也不可滥用,权威越大,越是如此。如果真的被错罚,对个人总是不公道的。群众要求交警部门加强执法水平,执法有据,不要出错,并不过分。实际上,对于这一点,作为公共权力部门,交警应该做的事也不少。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