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基本情况今后将公示、拒拆违法广告牌最高罚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0:05 北京娱乐信报 | |||||||||
地下室基本情况今后将公示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今后,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普通地下室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昨日,《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在首都之窗公布。
该办法还指出,本市地下空间产权人(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地下空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未履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查明事故单位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追究,对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拆违法广告牌最高罚万元 信报讯(记者杜丁 通讯员刘英侠)从下月开始,西城区城管大队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将对西二环106块户外违法广告牌进行整治到6月底将其全部拆除。昨天上午,该区城管部门向广告所有权单位发放了“拆除违法户外广告告知书”,对无主广告,执法人员将“告知书”贴在广告牌上。 据西城城管大队对西二环广告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显示,目前西二环路周边违法户外广告共有106块,其中楼顶广告43块、落地广告43处、商业性围挡广告8处、违法建设广告12处。这些广告影响该地区道路周边的城市景观环境。此次整治的重点是:拆除违法广告,即楼顶广告、落地广告、商业性施工围挡广告及破损广告;拆除违法建设,即含棚亭阁在内的所有沿线违法建设;清理小广告,即对沿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公交站点等地乱贴乱涂小广告进行集中清除。 目前西城城管大队对些广告牌建立了台账。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拆除的单位,该区执法机关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