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法院诫免谈话“零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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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4:00 舜网-济南日报 | |||||||||
近日,在平阴法院召开的廉政工作总结会上,纪检组的同志在通报情况时,针对违法违纪苗头进行的通报数字再次实现了“零记录”。自2005年初以来,平阴法院建立了廉政诫免谈话制度,凡是出现不良苗头现象的,由纪检组派出人员和其进行谈话,并且作为个人的不良记录载入执法档案,这一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行为,延续了该院55年“零追究”的良好局面。
(本报通讯员 付言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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