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增发节日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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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6:1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林刚通讯员孙艳晖)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在享受农村低保金的同时,每户增发100元的节日生活补助。这是本市首次向农村低保户发放节日生活补助。 据了解,市内四区城市低保对象也将在原来每人发放100元的基础上再加发20元的节日生活补助;市内四区已得到医疗救助的38名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将每人增发5
据介绍,此次节日生活补助金已经下拨,补助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