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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增发节日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6:1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林刚通讯员孙艳晖)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在享受农村低保金的同时,每户增发100元的节日生活补助。这是本市首次向农村低保户发放节日生活补助。

  据了解,市内四区城市低保对象也将在原来每人发放100元的基础上再加发20元的节日生活补助;市内四区已得到医疗救助的38名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将每人增发5
00元节日生活补助;其他三区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五市城市低保对象也将适当增发节日生活补助。

  据介绍,此次节日生活补助金已经下拨,补助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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