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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封肉寻求“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0:12 海峡网-厦门日报

  即将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旦申请通过非同安翔安产品均不得挂名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震洲)继去年同安区政府和翔安区政府联合成立“同安封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小组后,我市质监部门已着手准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准备于春节后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的。

  质监人员告诉记者,“同安封肉”是我市第一个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一旦申请获得通过,今后同安、翔安之外地区生产的封肉都不允许再被称为“同安封肉”。

  由于“同安封肉”产地跨越同安、翔安两区,质监部门还需通过厦门市政府,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同时必须提供“同安封肉”的产品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历史渊源的说明,以及产品的技术标准等相关材料。

  有关人士认为,“同安封肉”是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名菜,对其进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将对发展名优特产品的传统特色,树立地方特色产品形象,提高“同安封肉”的品质声誉和附加值,促进生产和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去年7月起施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其中很重要的指标就是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质监部门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者要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目前欧盟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00多种,仅法国就有423种,其中法国的香槟酒尤为著名。

  我国目前已对茅台酒、宣纸、武夷岩茶、安溪铁观音等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

  厦门自产土鸡持“身份证”批量上市(图)(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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