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可共同还款农行推出个人住房接力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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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0:3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目前还款能力不足,能够贷款买房吗?记者刚刚从无锡农行获悉,该行针对这一类客户推出了一种叫作“个人住房接力贷款”的业务,目前在滨湖支行和太湖支行试点办理。 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以某一子女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对于子女已婚的,其配偶也可作为共同借款人。据农行
一类是作为父母的借款人年龄偏大,按农行规定,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小于等于65岁,如年龄大可贷年限较短,月还款压力较大,可以通过指定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延长还款期限;另一类是作为子女的借款人预期未来收入情况较好,但目前收入偏低,按现行规定可贷金额较少,可以通过增加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金额。 据了解,申请个人住房接力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均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共同借款人收入之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作为父母的借款人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载明的预购(买受)人必须为子女,且为唯一的预购(买受)人;共同借款人尚有贷款余额的住房累计不超过一套等。对于所购房屋为子女第一套住房的,利率可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下限利率。(吟子炜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