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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对簿公堂 终究人情难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0: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我省老作家白榕遗产纠纷案一直以来备受知情者和众多媒体关注,本报也曾多次报道。截至昨日,记者从庐阳区法院了解到,历时5个多月的这起财产纠纷案,经过法院及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前不久终于庭外调解,握手言和。

  我省著名诗人、散文家白榕去世后,因家产纠纷,其长子与次子于去年7月8日将父亲的遗孀冰云告上法庭。

  原告认为,白榕与冰云领结婚证的日期在后,而房产证颁发的日期在前,因此,白榕留下的房产属于白榕个人财物,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告认为,房产应作为被继承人与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继承法规定的条文进行分割。白榕早在1996年起就视冰云为妻子与亲人,将其居住的房屋称为“我们共同的家”,并在书信中与冰云商量买房子的事,两人在生活上也不分彼此,各方面行事一如夫妻。而冰云也从1996年起就已尽自己所能,照料视力和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白榕,双方于1998年年初曾去街道申请结婚,后来于2000年7月申领到的结婚证明,只不过是双方补办结婚手续,且领结婚证的日期只比房产证颁发日期迟了不到70日。

  法院审理认为:对登记结婚手续,何为“补办”、何为“初办”,并无条文明确加以界定。此外,涉及本案遗产的项目较多,有房产、存款、家用电器,还有知识产权、名人字画、藏书文稿等。

  好在当事人双方自身都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且都委托了专业水平较高的律师,因此,尽管双方一开始分歧较大,但在主审法官殷超奇的主持下,经过多次交流、沟通,最终还是达成了共识,接受了法院的调解。主要内容即为:被继承人遗产中的房产和存款归冰云所有,冰云折价支付给原告人民币若干(相当于房屋评估价一半多),至2006年底,分两次付清。至于被继承人的知识产权以及字画等继承分割,以原被告双方已进行过的协商分配为准。至此,这起财产继承纠纷案经法院调解、确认,最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

  (通讯员 秋枫 记者 徐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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