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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村社会治安 促进新农村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1:46 金昌日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个主题包含着十分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搞好农村社会治安是其中的应有之义。

  一、当前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是各种严重刑事案件经常发生,尤其是盗窃类的侵财性案件比较突出。二是各类
治安案件层出不穷。主要是打架斗殴、轻微伤害、小偷小摸、赌博、酒后滋事等。三是因为各种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四是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比较猖獗。目前,一些邪教组织在农村还有相当的活动范围和势力,他们打着祛病强身、积德行善的幌子,经常窜入农户家中,大肆宣讲歪理邪说,发展会员,组织练功,散布谣言,散发反动宣传品,蛊惑人心,诈骗钱财。五是民事纠纷经常发生。此外,还有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案件,等等。

  二、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

  首先,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间,农民的价值取向多元化,思想观念发生嬗变,固有的道德传统受到强烈冲击;一些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拜金主义和私利意识恶性膨胀,成为诱发犯罪的内因。其次,由于部分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民对集体的依赖性和集体对农民的约束力减弱。第三,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忽视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治保调解组织形同虚设,不能及时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从而衍化成了激烈的矛盾冲突。第四,农村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难以完全实现对农村社会治安的有效防控。乡镇派出所在经费保障、硬件设施、警务装备方面,也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治安的需要。

  第五,农民收入水平低下,缺乏各种生存保障权益,使一部分农民的心理失衡。在这样一种生存状态下,在不能通过正当渠道获得收入时,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致富之道,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三、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的措施

  (一)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丰富农村文化生活。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教育,培养具有一定文化和科技素质的新型农民。要加强农村普法工作,培养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要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移风易俗,用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占领农村文化市场,净化农村社会环境。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政权维护稳定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治保会、调委会的功能,使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责任制。还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改善农民生活,缩小贫富差距,进一步巩固农村长期稳定的基础。

  (三)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结合“平安建设”活动,在农村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以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为依托,积极组织村民进行打更放哨、邻里守望、夜间巡逻、户户联防等治安防范,有效控制社会面。条件比较好的村镇和农户,还要加强物质防范和技术防范。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对农村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一方面,要通过警力下沉和增加公安专项编制,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另一方面,要按照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增加投入,改善农村派出所装备和办公条件,提高应对各类案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能力。

  (五)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等危害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各种侵财性犯罪,维护农民合法利益。要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对治安混乱的集镇、村庄和城乡接合部,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资、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要露头就打,防止其形成气候。(作者单位:金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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